上证报亚汇网讯(记者韩宋辉)记者4月8日获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印发《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优化保险资金比例监管政策,加大对资本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将部分档位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的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5%,进一步拓宽权益投资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股权性资本。 中国人寿4月8日对上海证券报记者独家表示,作为保险行业“头雁”,公司立足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责任投资的理念,努力成为服务资本市场发展的“主力军”,为资本市场注入“真金白银”。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8日 12:02 30
转自:财联社 【中国太保: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当好长期耐心资本】财联社4月8日电,记者从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方面获悉,作为综合性保险集团,中国太保坚信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坚定看好中国资本市场发展前景。中国太保表示,将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做市场真正的耐心资本,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投资力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为维护市场稳定运行贡献力量。(记者王宏)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8日 12:02 31
来源:华夏时报 记者吴敏北京报道 时隔近半年,三峡人寿增资方案迎来变化。 近日,三峡人寿发布公告称拟增资15亿元,增资完成后,该公司注册资本金将增加近一倍至30.3亿元,迈入中小保险公司第一梯队,还将迎来两位新的国资股东,即重庆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重庆发展”)和重庆三峡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三峡资本”)。 引人注意的是,对比去年底三峡人寿公布的增资方案来看,其引入的新股东发生了变化。去年11月,三峡人寿公布的增资方案中,拟引入的两家新股东分别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重庆水务”)和三峡资本。 对于新出资股东生变的原因以及与新股东之间的业务协同等问题,本报记者曾致函三峡人寿相关负责人采访,截至发稿,尚未获得对方回复。 国资再驰援 此次增资拟由重庆渝富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渝富资本”)出资5亿元,重庆高速公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重庆高速”)出资4.6亿元。另外两家新增股东重庆发展出资4.4亿元,三峡资本出资1亿元。 增资完成后,三峡人寿的股权结构将迎来较大变化。渝富资本持股比例将增至31.89%,为第一大股东;重庆高速持股比例增至20.07%,为第二大股东;重庆发展则新晋为第四大股东,持股比例为14.46%。三峡资本新晋为第七大股东,持股比例约为3.3%。而该公司第三、第五大股东重庆高科和新华联控股由于未参与本次增资扩股,持股比例将由30.49%、1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8日 08:32 27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6万元。同时,王家钰(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业务管理部经理)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30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罚没合计235854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合计30万元 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 罚款25万元 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虚列劳务费 罚款10万元 5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6万元 6 朱文杰(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总经理) 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 7 林耀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总经理) 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 警告并罚款4万元 8 罗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7日 23:02 10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因虚列劳务费被罚款10万元。同时,罗肇忠(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虚列劳务费,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30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罚没合计235854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合计30万元 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 罚款25万元 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虚列劳务费 罚款10万元 5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6万元 6 朱文杰(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总经理) 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 7 林耀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总经理) 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 警告并罚款4万元 8 罗肇忠(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7日 23:02 17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因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被罚款25万元。同时,林耀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总经理)因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30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罚没合计235854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合计30万元 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 罚款25万元 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虚列劳务费 罚款10万元 5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6万元 6 朱文杰(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总经理) 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 7 林耀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总经理) 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 警告并罚款4万元 8 罗肇忠(时任华安财产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7日 23:02 16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因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合计30万元。同时,朱文杰(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总经理)因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30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罚没合计235854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 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合计30万元 3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 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 罚款25万元 4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 虚列劳务费 罚款10万元 5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罚款6万元 6 朱文杰(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总经理) 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警告并罚款合计5万元 7 林耀舢(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总经理) 虚列宣传费和咨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被罚没合计235854元。同时,张博(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宋晓安(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车险部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分别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警告并罚款2万元。 同时,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番禺支公司因虚列劳务费、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合计30万元。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花都支公司因虚列宣传费和咨询费被罚款25万元。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因虚列劳务费被罚款10万元。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东莞中心支公司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罚款6万元。 另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清远中心支公司因原工作人员利用开展保险业务为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被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30号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 罚没合计235854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华安财产保险股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7日 23:02 21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因虚列服务费、虚列印刷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罚款合计75万元。 同时,成婉贞因虚列服务费,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袁永海因虚列服务费,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虞小塘因虚列印刷费,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张磊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陈璞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25号 虚列服务费、虚列印刷费、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 罚款合计7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成婉贞(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销售管 理部部门副经理(主持工作),机构运营管 理部部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 虚列服务费 警告并罚款7万元 3 袁永海(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EA业 务部部门副经理(主持工作)) 虚列服务费 警告并罚款2万元 4 虞小塘(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公用事 业业务部销售总监、部门负责人) 虚列印刷费 警告并罚款5万元 5 张磊(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承保部 部门经理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咸阳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因在彬州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遗失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善,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中心支公司 咸金罚决字〔2025〕3号 在彬州支公司《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遗失过程中存在管理不善 警告并罚款0.3万元 咸阳金融监管分局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7日 23:02 39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因未严格执行经报备的费率、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违规承保异地保单被罚款合计40.5万元。同时,罗范谊(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财产险部总经理)因未严格执行经报备的费率、违规承保异地保单,被警告并罚款合计4.5万元;苏昶(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政保客户部总监)因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29号 未严格执行经报备的费率、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违规承保异地保单 罚款合计40.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罗范谊(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财产险部总经理) 未严格执行经报备的费率、违规承保异地保单 警告并罚款合计4.5万元 3 苏昶(时任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政保客户部总监) 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警告并罚款5万元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7日 23:02 37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罚款50万元。同时,黄朝光[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财产保险部/航运保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粤金罚决字〔2025〕27号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罚款5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 2 黄朝光[时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财产保险部/航运保险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警告并罚款5万元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7日 23:02 35
4月7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康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罚款6.5万元。同时,陈绪超(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罗旭(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因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被警告并罚款0.3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 安金罚决字〔2025〕2号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罚款6.5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2 陈绪超(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个人业务部经理) 安金罚决字〔2025〕3号 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 警告并罚款1.2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3 罗旭(时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安康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安金罚决字〔2025〕4号 委托医护人员销售健康保险产品 警告并罚款0.3万元 安康金融监管分局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07日 23:0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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