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及相关分支机构筹建的批复,同意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业,并接受江苏金融监管局的属地监督管理。同时,核准宋继峰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任职资格;核准夏卫新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5家分行同日获批筹建。金融监管总局同意筹建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浙江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安徽分公司、北京分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筹建事宜,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分别接受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北京金融监管局的监督指导,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筹建工作完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分别向江苏、浙江、上海、安徽、北京金融监管局提交开业申请。 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各股东应确保使用来源合法的自有资金出资,并实缴到位。 苏州东吴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范围为:机动车保险,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信用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其他业务。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4日 14:32 22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罚款8万元。同时,陈淑珍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李倩华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陈淑珍、李倩华 吉金监罚决字〔2025〕2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 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江西吉安永丰营销服务部罚款8万元;对陈淑珍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李倩华警告并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安监管分局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1日 23:01 24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友邦保险公告,公司董事会宣布根据资本管理政策启动16亿美元股份回购计划。公司已与一家国际独立经纪商签订协议,委托其全权运作回购计划。根据协议,经纪商将在香港联交所回购公司股份,金额最高可达16亿美元,约124.36亿港币。回购计划的持续期限最长为三个月。
4月10日,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股东忠利保险决定于2025年向中意财险增资3.92亿元人民币(约合5100万欧元),使注册资本增至16.92亿元。此次增资是在中意财险从合资转为外资全资控股后进行的首次增资,较此前计划的3.06亿元有所增加。 业内人士认为,这不仅有助于中意财险的可持续发展,也标志着外资正通过增资和股权收购等方式加速布局中国保险市场,推动行业竞争与创新。 每经记者涂颖浩每经编辑张益铭 4月10日,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意财险”)公告表示,股东忠利保险于3月31日做出决议,同意中意财险2025年增资人民币3.92亿元,增资后,中意财险注册资本金将达到16.92亿元。该增资事宜需待监管核准后生效。 这是中意财险“合转外”(合资转外资)后的首次增资。今年2月,该公司公布了一笔3.06亿元的增资计划,从最新披露的公告来看,拟增资金额较此前有所增加。 对于此次增资事项,业内人士在受访时指出,一方面,增资有助于提升中意财险的承保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公司在业务拓展和风险管理方面的需求。此外,增资还传递出外资对中国保险市场长期看好的信号。 获股东忠利保险3.92亿元增资 中意财险在最新公告中表示,股东忠利保险于3月31日做出决议,同意中意财险2025年增资人民币3.92亿元,折合约5100万欧元(实际注资额以人民币金额为准)。此次增加的注册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1日 23:01 52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被罚款0.5万元。同时,张羽(时任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因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金罚决字〔2025〕36号 被处罚当事人 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0.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年4月2日(按照决定书落款填写)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甬金罚决字〔2025〕37号 被处罚当事人 张羽(时任宁波骏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所在机构未按规定使用银行账户问题负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5年4月2日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太保今日发布公告称,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期间,公司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1,002.15亿元,同比增长9.3%,公司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原保险保费收入为人民币631.08亿元,同比增长1.0%。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1日 23:01 59
4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罚款合计38万元。 同时,黄文健(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9万元。郭邦佼(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林传斌(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因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罗成(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机构业务部经理、商业团体保险部经理)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5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清金罚决字〔2025〕4号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分支机构违规跨区域经营保险业务 罚款合计38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 2 黄文健(时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副总经理)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1日 23:01 63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南华保险经纪及相关责任人因业务数据不真实、中介业务档案管理不规范、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被警告并罚款23万元;同时,王艳云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1日 23:01 58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信保诚人寿深分因管理不善导致许可证遗失,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1日 23:01 60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华商银行因产品交易人员管理不规范,被罚款25万元。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1日 23:01 62
4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深圳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幸福人寿深分及相关责任人因财务数据不真实、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40万元。同时,欧展豪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吴春柳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4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消息显示,市人民政府同意贾飙任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免去其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职务;李军任中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0日 23:02 57
4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松原金融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长岭支公司因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会计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与实际不符被罚款18万元。同时,房敏(时任安华财险长岭支公司经理)因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会计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与实际不符,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市长岭支公司 松金罚决字〔2025〕13号 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会计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与实际不符 罚款18万元 松原金融监管分局 2 房敏(时任安华财险长岭支公司经理) 松金罚决字〔2025〕14号 未严格执行《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会计凭证记载经济事项与实际不符 警告并罚款2万元 松原金融监管分局
行业资讯 小亚 04月10日 23:02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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