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24日发布《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启动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并提出到2035年,创建100个左右园区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1000个左右企业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
《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明确,示范基地创建将面向2035年和“十五五”时期国家发展战略,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高端装备、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低空装备、航空航天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
工作方案提出,示范基地包括园区和企业两类。示范园区着力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增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探索适应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管理方式等。示范企业着力加强产品开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原创技术突破,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应用场景创新等。
据悉,示范基地创建期为2年。创建期满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一组织对创建对象进行评估验收,审查创建工作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和考评指标目标完成情况,形成评估验收结果。
工作方案显示,示范基地包括园区和企业两类。到2035年,创建100个左右园区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1000个左右企业类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产业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发展环境更加优化,产业规模和竞争力显著提升,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形成一批引领新兴产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和重要引擎,总结推广一批发展壮大新兴产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塑造经济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推进新型工业化提供有力支撑。
示范园区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示范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示范园区,工作方案提出,着力推动主导产业集群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吸引培育一批优质企业,形成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汇聚、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格局,以高质量发展促进产业规模快速增长。着力构建企业为主体、需求为导向、产学研用协同的产业科技创新体系,加强产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标准引领,增强关键共性技术供给能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着力提升产业生态能级,强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紧密协作,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促进各类要素有效集聚、高效配置。着力完善产业治理能力,强化科技、产业、财税、金融、土地、投资、人才、知识产权等政策协同,探索适应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的管理方式,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