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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法实施在即

文 / 林静 2013-03-27 11:06:26 来源:亚汇网

  今年6月1日,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将正式实施。根据新基金法,投资者超过200人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被定性为公募产品。这意味着,在券商资产管理公司中分量极重的“大集合”理财业务将就此叫停,替代者将是与现有基金公司同台竞争的公募基金业务。但这并不意味着,基金业的现有公募业务将受到严重冲击。

  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就要进入实施阶段,在加大基金持有人保护力度的同时,首次将非公开募集基金纳入调整范围,这意味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获得了合法地位。同时,争议已久的股权投资是否纳入监管,也有定论,《证券投资基金法》暂不适用于风险投资(VC)和私募股权投资(PE)。

  我们下面来看看众多私募大佬是如何纵论新基金法的:

  天马资管康晓阳:“私募一直在为渠道打工”

  明曜投资曾昭雄:“不会什么产品都去做”

  中信建投总裁齐亮表示,中信建投目前的计划就是未来要做私募的“一站式保姆”。齐亮解释,“我们甚至可以从私募注册开始就为其提供服务,然后是托管、交易、销售,投顾,甚至是做为私募的交易对手,因为券商会有很多基础资产,例如承销的债券和保荐的项目等。”

  而为确保新基金法实施之后市场能够健康发展,证监会正在强化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督。证监会近期下发的《关于加强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在2013年6月1日之前成立的投资者超过200人的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存续期内继续运作。而未来在证券公司取得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存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转为公募基金。

  据了解,伴随着券商资管业务的快速做大,一些新的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而新基金法的施行,也将对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产生较大影响。为此,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需要认真学习并贯彻新基金法,同时应加强对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展的资管业务的风险管理,进一步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并有效执行合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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