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被套上紧箍咒 资金将被严格的限制
文 / 林静
2013-03-29 12:10:04
来源:亚汇网
通知指出,商业银行应当合理控制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总额,理财资金投资非标债权资产的余额在任何时点均以理财产品余额的35%与商业银行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披露总资产的4%之间孰低者为上限。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债权资产必须做到“一一对应”,如果银行不能实现此要求,将不再允许其新增非标债权资产业务。
本次监管指向去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直接或通过非银金融机构、资产交易平台等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业务迅速增长潜在的风险隐患。
按照《通知》,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及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信贷资产、信托贷款、委托债权、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各类受(收)益权、带回购条款的股权性融资等。
《通知》明确了“坚持资金来源运用一一对应原则”,即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应做到一一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从2007年底的5000多亿元增至目前的7.1万亿元。迅猛增长的背后,隐忧开始凸显,其中“理财资金池”期限错配、以新还旧等问题甚至被指是一场击鼓传花的“庞氏骗局”。
27日下发的《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投资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实现每个理财产品与所投资资产(标的物)的对应,做到每个产品单独管理、建账和核算。”银监会还表示,如果银行不能实现这个要求,将不再允许其新增非标债券资产业务。
分析人士认为,资金池模式下,不同的理财产品资金投入一个混合的资金池进行统一投资调度,往往无法做到“分账经营”,对每一产品组合的信息披露不足,资金甚至可能投向房地产、平台贷款等高风险领域,这使得投资者和监管者都难以跟踪和判定单个产品的具体投向、投资损益、风险暴露等,理财产品的独立性、透明性不足。
银行人士表示,去年走银信合作和券商资管的通道业务都暴增,下文约束通道业务也在意料之中。所谓通道业务,是指银行与券商之间的一种合作,券商为银行提供资金过桥和资产出表的通道,从而逃避信贷监管,存在类似“影子银行”的潜在风险。
银河期货研究中心首席宏观经济顾问付鹏认为,如果按照通知精神严格要求,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将被严格限制。这样一来,利润增长率本已下降的银行将面临更低的成长性。付鹏说,过去几年中,中国的融资渠道发生剧烈转变,从银行简单的吸储放贷时代在向纸币融资转变,银行也在大力的发展表外业务,导致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在过去几年呈现高速增长的状态。银监会监管文出来以后,很多银行表外相关业务规模将超标,如果说表外开始收缩,银行收入的预期将大规模下降,银行将重新回到比较低的增速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