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版国五条细则密集发布 多地细则遭阉割
文 / 林静
2013-04-01 10:53:06
来源:亚汇网
对比之下,北京细则最严厉、最细致,是唯一提出“降价”,且提出进一步收紧限购政策。
深圳、重庆、厦门、合肥、大连、贵阳、济南、南京等大部分城市的房价控制目标相同,要求2013年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上海则提出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保持房价基本稳定。
在征收出售房屋个人所得税方面,北京、上海、重庆、天津出台的细则明文规定,对于能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其中,北京和天津还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城市在征税问题上大部分并未出台明确规定,缺乏实际操作性。比如深圳版细则只提到要严格执行国办发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没有具体细节规定。
从税收调节环节来看,上海版的细则与北京基本一致,即,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将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并稳步实施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并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但上海版的细则未提及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认定条款,以及对于唯一房产满5年豁免的条款。
广州笼统表示,将严格执行国办发17号文、粤府办11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
深圳细则明确,严格执行国办发17号文关于出售自有住房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规定,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这与“国五条”的表述几乎完全一致,并没有地方落实的具体规定,尤其是避谈20%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