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
文 / 林静
2013-04-02 13:37:37
来源:亚汇网
据悉,此次发布的《指引》,明确列举了鼓励回购股份的情形,《指引》还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采取的激励措施,包括再融资、并购重组等事项中给予支持,以及在评奖、考核等事项中酌情给予加分等。《指引》新增一系列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遵守的要求:其一,关于回购价格,规定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高于相关价格的,应当在回购股份预案中说明理由;其二,关于每日回购股份数量,规定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拟回购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同时规定每日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二十万股的除外;其三,关于回购对象,《指引》明确要求不得向特定对象回购股份。
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交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时,应当同时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上市公司应当按照股份变动公告确定的回购股份注销日期,及时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指引》还新增一系列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应当遵守的要求:一是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上限高于相关价格的,应当在回购股份预案中说明理由;二是每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拟回购总数量的三分之一,同时规定每日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0万股的除外;三是不得向特定对象回购股份;四是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