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0日电国家发改委今天发布消息称,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运行后的10个工作日已满,但由于汽、柴油的涨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新机制下的首次油价调整将延期,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
3月26日,国家发改委宣布出台国内成品油价格机制完善方案,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将成品油调价周期由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二是取消挂靠国际市场油种平均价格波动4%的调价幅度限制;三是适当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挂靠的国际市场原油品种。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曾表示,按照新机制要求,成品油价格每10个工作日都会调整一次,该降就降,该升就升。但如出现以下情况将不调整或者少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