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输出国组织总部自一九六五年九月起,由瑞士日内瓦迁往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石油输出国组织是第三世界建立最早、影响最大的原料生产国和输出组织。石油是战后世界最主要的能源。战后初期,世界石油的勘探、开采和销售几乎全部控制在西方石油垄断财团手中。这个垄断控制的后果是西方发达国家获得超额利润,第三世界主要产油国的经济利益却受到损害。为了抗衡主要油公司(大多为美资、英资和德资),藉以降低油价和生产者的负担。最初组织只是一个非官方的议价小组藉以减价销售至第三世界国家。这样的规模限制其于西方油公司中争取更大的利益占有率和更高层面的生产控制。然而于1970年代初期它开始展露其效用。
赎罪日战争
以巴冲突的出现终于引致欧佩克由一个仅仅的企业联合转形为一股不容忽视的政治力量。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后,欧佩克的阿拉伯成员国成立另一个重叠的组织,名为阿拉伯石油输出国家组织(Organisation of Arab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OAPEC),来集中向支持以色列的西方施压。就算不是主要石油输出国的埃及和叙利亚亦加入了阿拉伯石油输出国家组织,以协助达成其目标。其后1973年赎罪日战争的爆发更坚固了阿拉伯国家的这个选择。由于美国对以色列的紧急补给,使以军能抵挡住埃及和叙利亚军队,忿怒的阿拉伯世界于1973年对美国、西欧和日本实施石油禁运,使1970年代初期,西方大型的石油企业集团突然面对一批联合的产油国。
组织结构
欧佩克大会 欧佩克大会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各成员国向大会派出以石油、矿产和能源部长(大臣)为首的代表团。大会每年召开两次,如有需要还可召开特别会议。大会奉行全体成员国一致原则,每个成员国均为一票,负责制定该组织的大政方针,并决定以何种适当方式加以执行。
欧佩克大会同时还决定是否接纳新的成员国,审议理事会就该组织事务提交的报告和建议。大会审议通过对来自任何一个成员国的理事的任命,并选举理事会主席。大会有权要求理事会就涉及该组织利益的任何事项提交报告或提出建议。大会还要对理事会提交的欧佩克预算报告加以审议,并决定是否进行修订。
欧佩克理事会 欧佩克理事会类似于普通商业机构的理事会,由各成员国提名并经大会通过的理事组成,每两年为一届。理事会负责管理欧佩克的日常事务,执行大会决议,起草年度预算报告,并提交给大会审议通过。理事会还审议由秘书长向大会提交的有关欧佩克日常事务的报告。
欧佩克秘书处 欧佩克秘书处依据欧佩克组织条例,在理事会的领导下负责行使该组织的行政性职能。秘书处由秘书长、调研室、数据服务中心、能源形势研究部门、石油市场分析部门、行政与人事部门、信息部门、秘书长办公室以及法律室组成。秘书处1961年设立,办公地点最初在日内瓦,后于1965年移至维也纳。秘书处内设有一专门机构——经济委员会,协助该组织把国际石油价格稳定在公平合理的水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