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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年检将处罚,《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出台

文 / 风致 2025-06-26 13:42:29 来源:亚汇网

【未按要求年检将处罚,《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出台】 近日,民政部制定并发布规章《社会团体年度检查办法》,该规章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适用于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共登记社会团体约38.1万家。《办法》共21条。其中,《办法》规定,社会团体年检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1)年检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未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检材料的;(3)其他拒不接受或者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年检中发现社会团体及其负责人存在涉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情形的,依法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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