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港媒报导,现年73岁的黎智英及另外8人、特区立法会前议员李柱铭等9人,涉及2019年8月18日的“流水式”集会,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于4月1日被裁定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同案另外2名被告区诺轩及梁耀忠在开审前已认罪,法官16日听取求情和判刑。
今日全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上午场外聚集大批民众声援,外国驻港领事馆人员、香港荣休枢机主教陈日君以及多名律师皆到场旁听。
法官香港时间4时多宣布判刑结果,她表示,即使818集会不涉暴力,但在考虑案件严重性后认定社会服务令不适合,判刑为唯一选择。先前认罪的区诺轩判刑10个月,梁耀忠判刑8个月,缓刑12个月。
今日进行陈情的7人判决结果如下,何秀兰判刑8个月;李柱铭判刑11个月,缓刑24个月;黎智英、李卓人判刑12个月;何俊仁、吴霭仪判刑12个月,缓刑24个月;梁国雄为7人中被判最重者,被判18个月监禁。
另外,黎智英也被加控两项罪名,相关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黎智英16日就4宗案件到法庭应讯,其中包括2019年8月18日及8月31日两宗未经批准集结案的判刑,以及分别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和欺诈2宗案件再提讯。针对其中的“8.18”非法集结案,法官16日下午判处黎智英入狱12个月。
其中违反《港区国安法》一案,控方申请新增两项控罪,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指黎智英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间,在香港与陈梓华、Mark Herman Simon、李宇轩、刘祖迪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另一项新增控罪「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指黎智英在2020年7月某日至2020年8月23日期间,在香港与李宇轩、陈梓华及其他人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即在该李宇轩在被香港警务处拘捕后协助他离开香港。
控方申请将案押后2个月再讯,因有一些财务资料仍需时进行调查。辩方不反对押后,但表示上次提堂已经押后了4个月,今次又押后2个月,希望下次提讯的前一周,控方可提早告知会否再有押后申请,并表示国安法案件应及时处理。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将案押后至6月15日下午在西九龙法院再讯,黎智英就此案并没有保释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