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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未有之大变局 户籍墙到了土崩瓦解之时

文 / 熙云 2019-12-27 19:08:21 来源:亚汇网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等措施。

   这是2019年里,时隔8个月后涉及户籍改革的又一新政。相比于4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市化建设重点任务》,此次《意见》无疑是“升级版”,标志着户籍的再度放宽。

   曾几何时,户籍宛如一堵无形的高墙,横亘在城乡、地区与人群之间,难以逾越。不过近些年,国家户籍改革的步伐明显提速,2012年至今的7年时间中,仅国家层面的户籍改革政策就超过了7份。

   眼下,这堵超过60岁的高墙已然到了土崩瓦解之时,“零门槛”落户不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而各个城市也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张开双臂欢迎着几乎所有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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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着政策的“东风”,哪些城市将会站上风口呢?在回答这一问题之前,有必要先来介绍一下国家对于城市人口规模的层级划分标准。

   通常情况下,至少有三个统计口径可以用来判断一座城市的人口规模,即全域人口、市辖区人口和城区人口,不过只有“城区人口”才是衡量城市人口规模最为恰当的指标,原因如下:

   一来,在市管县的体制下,全域人口多的城市未必就一定是大城市,如山东临沂与河北保定,人口规模都在千万以上,但两个城市都是三线城市,只因大多数人口都居住于其辖下的县市;

   二来,很多城市的市辖区内仍有大量的农村地区,其中居住着大量的农业人口,而一些刚刚撤县(市)改区的地方,农村和农业人口占比同样较高,因而用市辖区人口来衡量城市人口规模不够精准。而刚刚发布的户籍新政,强调的正是“城区常住人口”。

   在城市层级划分上,根据2014年11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城区常住人口 100万~500万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500万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300万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500万~1000万的城市为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为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以下的则属于中小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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