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查,思明区检察院认为:伍某编造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利用信息网络恐吓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鉴于伍某无悔过之意,思明区检察院依法提出从重处罚建议。最终,思明区检察院以寻衅滋事罪对伍某提起公诉,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一件事情,总是有好有坏两方面,互联网的出现减少了人们之间的社交成本,即使远隔重洋也能够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流。让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捷,让越来越多的不法行为以及黑暗势力曝光于天下。但是互联网的发展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比如知识碎片化,人与人之间变得冷漠,还有就是让一些违法成本变得更低。
比如上面的这位伍某为了泄私愤在两年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抹黑威胁恐吓医务人员,对他人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这样的事情其实很多。
刚刚过去的2020年郎某偷拍被害人谷某取快递视频后,伙同何某捏造微信聊天记录,编造谷某出轨快递员的虚假情节,并将视频和聊天记录截图发到微信群,相关信息被大量转发。最后不但使得被害人丢了工作,更加对她的生活产生了影响。
互联网的发明是为了为人类服务的,但是就是有些人利用互联网的便利做一些不法事情,对于这些人,我们必须给予严厉的惩罚,让他们为自己所做的行为付出代价,维护被害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