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征求意见稿,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可替代市有关部门发放的民生类卡和证件。
整合多卡 实现一卡通用
据介绍,征求意见稿中所称的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是指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具有社会保障、待遇发放、养老助残、医疗健康、公园年票、城市交通、生活缴费、金融服务等功能,并逐步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实现身份信息识别查询、民生补贴待遇发放等应用的多卡合一、一卡通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北京将逐步在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实现身份信息识别查询、民生补贴待遇发放等应用的多卡合一、一卡通用。
政府公共服务领域 不再发放民生类卡
征求意见稿强调,北京市人民政府确定依托社会保障卡整合的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市有关部门不再发放本领域民生类卡。在规定以外的政府公共服务领域适合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与市有关部门协商一致,并报请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可以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替代市有关部门发放的民生类卡和证件。
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申领人群包括以下几种:
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包括实体卡和电子卡。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均可申领、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
在北京市享有养老助残、教育管理服务及其它政务服务或公共服务权益的人员也可申领、使用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
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持卡人可以根据个人需求申领并应用电子卡。
注意: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借、出让、转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领、冒用、盗用他人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北京市社会保障卡(北京民生一卡通)。
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就业专项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及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等损失的,本市各业务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