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官微“知产北京”发布消息称,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集团”)诉原国家工商总局行政争议案已于近日一审宣判,原告德力西集团主要诉讼请求获得支持,第三人德力西联合开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联合”)被判定与德力西集团企业字号构成“高度相近”,极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
法院一审判决撤销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简称原国家工商总局)作出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决定,责令被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新作出决定,并驳回原告有关本案所涉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应一并处理的请求。
2016年,德力西集团曾向原工商总局申请责令德力西联合开关更名但遭驳回,该行政决定被此次一审判决撤销。
作为国内电气行业龙头企业,德力西集团于2000年9月经原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于2001年1月在浙江省乐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变更为现名称;第三人德力西联合原住所地为浙江温州市,于2014年5月经原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名称变更为现名称,并于2014年11月由温州市迁移到江西省上饶市。
2016年6月,原告以第三人与其企业名称近似、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为由,向原国家工商总局提交企业名称争议申请,请求其责令第三人变更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德力西”相同或近似的企业名称。但原国家工商总局驳回了原告请求,德力西集团转而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核准第三人企业名称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故判决撤销被诉决定。
德力西集团法务中心透露,判决书提到的“上海德力西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力西开关”)、“德力西开关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与德力西集团创始人胡成中是同乡、同行,并与德力西集团股东之一系同学,没有理由不知道德力西集团使用“德力西”字号在先。之前,双方为此发起多场诉讼。2017年,“德力西开关”曾因在天猫店铺抄袭德力西集团设计、冒用企业信息等侵权行为被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判决赔偿25万元;去年12月,杭州市余杭区判决存在明显“搭便车”故意、客观上误导消费者的“深圳徳力西”赔偿15万元并更名。
德力西集团方面表示,此次一审判决再次彰显了国家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坚定立场。(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吴正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