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22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举行二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张文淼等人出席,介绍上半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并答记者问。
相关负责人表示,上半年全国城镇新增就业 654 万人,符合时序进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阶段性走高后出现下降,6 月份回落至 5.5%。城乡困难人员就业稳中有增,脱贫人口务工规模 3223 万人,同比增加 160 万人。
对于离校未就业毕业,分类推出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政策礼包,集中兑现税收减免、创业贷款等政策,确保高校毕业生享受到政策红利。
同时,人社部加大对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力度,上半年,全国共向 584 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资金 331 亿元。在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基础上,对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上半年共减收失业保险费 715 亿元。
城镇新增就业符合时序进度,青年人就业需更多关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业促进司司长张莹指出,上半年全国新增城镇就业 654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59%,符合时序进度。城镇调查失业率阶段性走高后出现下降,6 月回落至 5.5%。
1-6 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 654 万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 59%,符合时序进度。从各地情况看,28 个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任务完成快于时序进度。
城镇调查失业率方面,16-24 岁人群就业压力有所上升。一季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均值为 5.5%,处于较低水平。4 月份为 6.1%,受疫情影响走高,5 月份为 5.9%,有所回落,6 月份会进一步好转。分年龄看,25-59 岁人口调查失业率低于整体失业水平,但 16-24 岁人口调查失业率有所上升。
从岗位供求关系上看,市场岗位需求大于求职人数。上半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市场机构求人倍率均在 1 以上。其中,二季度 100 个城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求人倍率 1.37。
城乡困难人员就业稳中有增,6 月末,脱贫人口务工规模 3223 万人,同比增加 160 万人。上半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85 万人,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 250 万人。
多措并举加大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支持力度
对于离校未就业毕业,人社部 7 月份开始集中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就业帮扶。张莹表示,人社部统筹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运用各种渠道,集中亮出线上线下求助途径、招聘平台、服务机构目录和政策服务清单。目前,通过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已有超过 20 万未就业毕业生登记了求职意愿。
围绕服务高校毕业生的高频事项,分类推出基层就业、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培训见习等政策礼包,集中兑现税收减免、创业贷款、资金补贴等政策,确保高校毕业生能够及时足额享受到政策红利。
高频举办百日千万网络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系列线上线下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 目前,各地已开展线上招聘活动 1.1 万场,举办现场活动 1500 余场。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 " 三支一扶 " 等基层服务项目,做实公共部门岗位招录工作。" 张莹表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司司长张文淼也指出,通过开展 " 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产业园专场 "" 国聘行动 " 等活动。目前共有 1.5 万家企业提供 89 万个就业岗位,接收 511 万份求职者简历。
张文淼进一步指出,2022 年中央财政支持招募 " 三支一扶 " 人员 3.4 万名。截至目前,共有 28 个省份发布招募公告,计划招募 3.95 万个岗位,其中有 21 个省在中央财政补助名额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招募规模,比中央下达计划数增加了 8500 多个。
下一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进一步挖掘岗位资源,做实做细就业指导服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不间断就业服务。" 张莹表示。
张文淼也指出,人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 " 三支一扶 " 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积极稳妥做好人员招募、培训和服务期满流动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保障措施,积极发挥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
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
在助企纾困稳岗位保民生工作上,人社部加大对市场主体稳岗扩岗支持力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指出,提高稳岗返还标准,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 60% 最高提至 90%,大型企业由 30% 提至 50%。上半年,全国共向 584 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资金 331 亿元。
" 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基础上,对 5 个特困行业企业、17 个困难行业的困难企业,以及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1-6 月,通过降费率和缓缴,共减收失业保险费 715 亿元。" 桂桢表示。
日前,国家医保局、发改委等 4 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明确,满足条件的地区,自 2022 年 7 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 3 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人社部副部长李忠介绍,此前,我国出台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通过扩大政策的实施范围,延长实施期限,加大稳岗支持力度,有利于缓解企业当期资金压力,帮助企业渡过暂时难关。
李忠进一步指出,针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抗风险能力较弱、当前参保缴费压力较大的情况,人社部明确,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如果今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可以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明年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不影响今后退休待遇。




















































